各系部: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20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选树一批扎根温州、勇于实践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典型,为温州高质量发展注入青春动能。经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开展温州市第五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典型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在温高校大学生(含2024届高校毕业生);温州技师学院技师(预备技师)、高级工学习阶段全日制学生(含2024届、2025届毕业生)。
二、征集条件
(一)典型人物要有较强的创新创业意识,需展现当代大学生的责任与担当,创新创业事迹要真实,创新创业成果需有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和发展前景,能为温州传统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做出一定贡献。
(二)本次征集分本科组和高职组。本科院校所推荐人物必须是个人创业者或带领团队创业者,成绩突出、事迹感人,在科技创新或社会服务领域有突出表现的,可重点推荐。高职院校所推荐人物需侧重于技术技能领域或社会服务领域,在助推职业教育与民营经济融合发展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可重点推荐。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单位:温州安防职业技术学院
四、活动安排
(一)高校推荐
1.各高校按照征集范围和条件,推荐创新创业典型人物参选对象,各系至少申报1人。
2.参选对象要填写《温州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典型人物推荐表》(见附件),并附事迹材料及工作照或生活照1张(JPG格式)。事迹材料要求自拟标题、以第三人称撰写,文字表达准确、鲜明、生动,字数约2000字。
3.有关材料以系为单位,于2025年11月28日(周五)前统一发送压缩包至创新创业教育学部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请标注“系名称+典型人物”字样。联系人:苏老师,联系电话:13868889328。
(二)学院联评
学院将组织对各系报送的典型人物参选对象相关材料进行评选,择优评选出3名温州市第五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典型人物赴温州市参评。
(三)其他事项
1.入选的学生创新创业事迹将在温州高校及其他社会媒体进行宣传展示,同时将选择部分有代表性的学生事迹编印成册,印发给各高校学习参考。
2.各高校要加强宣传发动,深入挖掘在创新创业教育过程中涌现的典型案例,认真梳理总结,积极做好筛选推荐工作。
小黄书 创新创业教育学部
二〇二五年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